任命:
徐利民為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
李元成為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;
何云霞為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
王森為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;
王剛為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;
頓艷娜為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;
武龍飛為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;
賀筠為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免去:
李元成的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;
徐利民的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;
何云霞的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(知識產權審判庭)副庭長職務;
王森的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;
陳金剛的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